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云岗古寺

时间:2015-12-18 10:31:37 作者:佚名 点击: 字体:

云岗古寺.jpg

  云岗古寺,位于东莞市石排镇埔心村,始建年代不详。据华南理工大学专家组考察,根据寺庙的布局、风格、样式、地砖等考究推断:寺庙建于宋朝,距今有千年历史。古寺为三开间三进四合院落式布局,硬山顶,抬梁穿斗混合式结构。建筑宽13.2米,长41.8米, 面积为552.18平方米。梁架驼峰麒麟、龙、鳌鱼等纹样的木雕装饰精美。山门横梁上刻着“清雍正二年重修”、二进横梁上刻着“大明弘治十六年岁次癸亥昭阳季冬榖旦合乡信士重建”、三进横梁上刻着“清顺治十一年重修”,保存着三个年代的重修题记。属广东省文物保护单位、是重点文物保护单位。专家评价说:云岗古寺是同时具有明、清重修题记的古建筑,在东莞尚属首例。清朝末年,古寺被办作学堂,称为“云岗社学”,一直延续到民国及至二十世纪80年代初,文化名人辈出,在当地有重要影响。到80年代,各村镇兴修学校,云岗社学遂废弃不用。2002年经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批准,登记为合法开放的宗教活动场所,释演然任住持,发愿重光古寺,重兴道场。2006发动信众募捐善款,对破败不堪的古寺建筑进行重修,并重造佛像。于当年农历腊月初八(2007年1月26日)举行云岗古寺重修圆满暨佛像开光庆典。随后又发起重修云岗古寺旁边的洪圣宫,于2011年元月11日,举行了洪圣宫重修圆满暨圣像开光庆典。这样,两者连在一起、融为一体,进行统一管理。

  洪圣宫是寺院左边的一个老庙,供奉洪圣大王。关于洪圣大王流传着两个版本,一个官方的,一个民间的。官方的版本比较寻常,通用于珠三角一带的洪圣宫:相传洪圣大王本名洪熙,唐代官员,廉洁爱民,精通天文地理,立气象台以观天候,出海的渔民和商人皆受益。后因辛劳早逝,皇帝追封他为广利洪圣大王,洪圣大王死后英灵不灭,屡次拯救居民于灾难,人们遂供奉其为海神;东莞民间流传的版本则比较接地气:传说洪圣原来是个屠夫,自觉杀孽太重,遂遁入空门拜在一位老僧门下,为了减轻罪孽,听从师父的话,挖出自己的心肝扔进了大海,结果海中立即升起一朵五彩祥云,载着洪圣飘然而去,之后洪圣就成了南海神庙里的海神。两个版本,殊途同归。寺院右边以前还有一个孔庙,本是儒释道三位一体。可惜2004年一场大火将孔庙烧毁,至今仍能瞧见烧焦后的断壁残垣,但一体相连、一墙之隔的寺院却丝毫未损,令人啧啧称奇。根据石排镇政府新的计划,将相隔不远的塘尾古村落、埔心村内的26栋旧房屋改造成一个民俗文化村,取名“云岗古苑”,在将周边自然环境进行统筹规划,重修孔庙,与云岗古寺的宗教历史文化资源整合起来,建设成为集礼佛、旅游、运动、休闲为一体的多元民俗文化风情旅游品牌,再现儒释道三教合一的盛景。

  演然法师驻锡弘法后,除了重修云岗古寺和洪圣宫,又购买了旁边的民宅进行改建、扩建,完善了生活配套设施,为安僧弘法创造了良好条件。现有常住僧人8名,在住持演然法师的带领下,僧众和合,精勤共修,爱国爱教,依法依规管理寺务,庄严道风教风,内强素质,外树形象。经常举办普佛、拜忏、放生、供诸天、讲经说法、祈福消灾法会、水陆法会、诸佛菩萨圣诞祝仪等佛教活动,经常组织开展义务植树、佛教放生、捐款赈灾、扶贫助学、尊老敬老等佛教慈善活动,特别是2008年汶川大地震、2010年青海玉树地震、2013年四川雅安地震等历次灾害发生后,都踊跃捐款,奉献爱心,发扬了“无缘大慈,同体大悲”的精神,为弘法利生事业做出了积极贡献。多次被评为“广东省模范宗教活动场所”、“东莞市和谐模范寺院”、“全国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活动达标场所”。2012年底,东莞市佛教协会第二次代表大会上,演然法师当选为副会长。

  云岗古寺现占地面积约2000平方米,建筑面积约8000平方米,设有山门、天王殿、大雄宝殿、僧寮、斋堂等。寺前有两棵大榕树,一片约300平方米的广场,周围绿树环绕,景色秀美,清幽淡雅,古朴宁静,与悠悠钟声和渺渺梵音组合而成了一幅充满禅韵的古老画卷。常听到一些慕名而来的居士说:“云岗古寺保留了原来的那份古朴和自然,充满了灵气和佛意,相反现在的很多古庙商业化太浓了,因此我们一下子就喜欢了这里。” “即使没事,我只要有空,也还是会过来这里找法师聊天,谈论佛经,或者干脆什么都不做,就在这里闭目养神,修身养性,往往一呆就是一天。”有些做生意的老板说:“现在生意场上竞争激烈,压力非常大。但来到云岗古寺后,就什么都忘了,感觉心里很平静。”在浮华世界中找到一份这样的宁静,或许“偷得浮生半日闲“就是这种境界了。

  演然法师介绍说:“在洪圣宫重修施工过程中,意外发现一块明代石碑,上面有几句话令我印象深刻:‘……作福万类,为邦之屏。庇我室家,锡我余庆。……’它原意是对洪圣大王的颂扬,对于寺院和我们僧人来说也有启迪意义。寺院是佛教的载体,弘法利生是我们的家业。在新的历史时期,弘传正法,树立正信,净化人心,造福众生,是我们的使命和责任。我们一定要珍惜历史留给我们的宝贵文化遗产,把它保护好、发扬好,秉承爱国爱教之传统,矢志奉献社会之愿力,承接源远流长的历史内涵,弘扬慈悲度世的佛教精神,积极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,汇聚和传递正能量,为实现中国梦作出积极贡献。”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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